最低工资新标准 医疗系统不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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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13:51 法制晚报 | |||||||||
最低工资新标准 医疗系统不执行 西宁 新华社西宁11月13日电(记者 吕雪莉)青海西宁专项执法检查表明,医疗卫生系统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问题严重。
西宁市劳动保障局劳动监察处负责人说,该市自2006年7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440元。近期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表明,医疗卫生系统在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中存在的问题最为严重。 青海省最大的两家医院——青海省人民医院和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分别有多达275名和148名的护工和保洁工工资既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也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会保险。特别是青海大学附属医院的148名护工和保洁工的月工资仅有28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