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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9个月违法198次 照样上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14:50 新民晚报

  公交车“横行霸道”是我国个别城市一大顽症,一些公交车司机“野蛮”驾驶不时引发恶性事件。记者在追踪重庆嘉陵江石门大桥特别重大车祸时发现,肇事公交客车在短短9个月内交通违章竟达198次!

  后台够硬有法不依

  国庆节当天,重庆一辆711路大客车高速行驶中飞坠石门大桥,酿成30人死亡、20人受伤的惨祸。令人震惊的是,记者在“重庆市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网”上查询到,从今年1月17日到9月19日,这辆车祸肇事客车有164次违法记录未接受交警部门处理。网上信息还显示,“7”字头客车违法记录在百次以上而未接受处罚的远不止这一辆。

  执法者对公交车放任,让人猜测这里有“猫腻”。久住重庆的老教师刘蓉蓉说:“试想,如果重庆交警对那辆三天两头违章的客车严格执法,30条人命也不至于无辜枉死。”“一辆车违法记录高达198次,照我的经验,这辆车的驾驶员早就该扣满12分,被勒令停止驾驶重新学习”,重庆一位出租车驾驶员说。

  重庆市交警总队总队长陈洪刚解释说,交警部门不能及时处理违法行为,这在全国是普遍现象。这一肇事车辆今年有交通违法记录198件,已处理34件、未处理164件,未处理的违法行为全部为非现场执法所查获。根据规定,这当中有158件属于不记分的违法行为、6件属于应记分的违法行为,共可记11分。但车祸肇事车辆有轮班驾驶员3人,即使其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平均每人记3.6分,仍达不到勒令停止驾驶、重新学习的处罚条件。

  对于这种解释,许多市民质疑,认为肇事车辆有“背景”才有恃无恐。在重庆市石门大桥一带执法的一位交警说,有些公交车违法行为根本管不了,罚单才刚开完,紧接着就有领导打来电话“要求放行”。

  横行霸道压死无辜

  北京一位私家车车主王先生满脸无奈地告诉记者:“横行霸道”这个词从小就耳熟能详,但在北京开车后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横行霸道”。即便是在交通管理严厉的长安街,个别公交车司机“横行霸道”现象也时有发生。

  在重庆,个别公交车霸气十足,市民们有切身体验。记者日前乘坐809路公交车发现,为抢客,这辆公交车一路上演“飙车记”,先后超越3辆同线路公交车,司机的野蛮行为引来乘客一致谴责。

  2005年8月,桂林市一辆22路公交车在胜利路菜市站台启动时,将一名骑儿童单车的6岁女孩从前轮一直卷到后轮碾死,在路人的惊叫和追赶中,心不在焉的司机才发觉。

  2005年8月,杭州市一名公交车司机由于操作失误,将两名花季少女撞死……一些城市相继发生公交车撞死人惨剧,大多是公交车司机违规驾驶、超速行驶等主观原因造成的。

  两种体制竞争无序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近年来民营公交车发展迅猛,执行的是交通部政策,而国有公交车执行的是建设部政策。同一个市场运行着两种规则,使得两类公交车无序竞争,这也是公交车“无法无天”的原因之一。

  据悉,同在城市内营运的各类客运企业,在纳税缴费、职工社会保障、运力投放、新开线路、站场设施使用、单车核载人数、证照办理和财政补贴等方面政策不统一。

  在重庆马路上行驶的“7”字头车属社会客运车辆,分别属于70多家民企和合资企业,均执行交通部政策。“7”字头车营运线路与国有公交车重合,大都实行承包经营,承包者为了多拉客,往往赖站、抢客、乘客不坐满不开车。而国有公交企业基于竞争压力,纷纷实行经济责任制或承包制,驾售人员为增加收入,时常出现违章违法行为。

  新华社记者王金涛朱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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