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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定级曾让20多人免于一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14:50 新民晚报

  本报讯北京消息:博物馆馆藏文物有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和普通文物之分,但流散于民间的数量庞大的文物却没有相应的评定标准。11月11日,来自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的专家和民间文物鉴定专家在北京共同发起了一项为民间“国宝”制定标准的活动。

  “不要小看文物定级标准,在涉及到文物案件时,一级文物和二级文物之间往往就是生与死的距离。”论证会上,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刘东瑞透露,因为全国各地文物收
藏状况不一样,而国家文物定级标准又相对笼统,在某地定为一级文物在其他地方可能就定为二级文物,所以,该委员会要为涉及文物的死刑案件复核出具文物鉴定意见,仅仅在他负责的案件中,就有20多人因为文物定级而免去死刑。

  在为民间“国宝”制定标准时,专家们对“国宝”概念发生了分歧。中国收藏家协会会长阎振堂认为,中国并没有“国宝”这一正式叫法,但民间通常认为国家一级文物就是“国宝”,所以民间“国宝”的标准应参考国家一级文物的标准。但国家文物鉴定委员戴志强认为,二级三级文物同样也很珍贵,从鼓励搜集并保护民间文物的角度出发,民间“国宝”概念应比国家一级文物更加宽泛,这样会有更多的民间文物得到重视。

  “目前全国有大量文物散落在民间,其中不乏可以被认定为馆藏一级品的文物,这是国家馆藏文物的重要基础,但并未被重视起来,也没有相应的权威标准去判断其保护价值。制定这一标准将有利于更好地发掘和保护民间文物。”这是当天所有专家达成的共识。(柳剑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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