撬开门把手 防盗门还未安小偷就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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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15:39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3585000热线11月12日讯(记者 柴刚)由于没安防盗门,商铺的店主将锁锁在了门把手上,没想到小偷弄坏了把手,店主在十几分钟的时间里损失了1万余元。 沂源的李先生、宋先生都在张店做生意。11月11日下午,李先生到宋先生经营的副食批发部看望宋先生。13:40许,李先生赶到宋先生经营的副食批发部,见宋先生的车不在商店门口,玻璃门也上着锁。李先生发现玻璃门的把手有被撬过的痕迹,随后电话通知了宋先
“我离开的时候,门还好好的。”宋先生一听着了急,放下手头的生意赶紧赶回店里,透过玻璃门发现紧挨在门口办公桌的抽屉已被打开,他立即通知了物业公司,并报警。 今天中午,记者来到宋先生位于张店区华光路附近的商铺。商铺只安装着一扇玻璃门,门上的把手已修好。宋先生告诉记者:“我在这里开业还不到20天,还没来得及安防盗门,放在二楼卧室里的5000元现金,还有5000余元的口香糖被盗。”宋先生说,他在张店做生意多年,从没与他人发生过矛盾,他当天12:30左右锁好门离开店时还一切正常。 通过物业公司的监控录像显示,当天13:05许,一辆绿色出租车在离宋先生店铺不远处停了下来,车上下来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直奔宋先生的店铺。13:18许,该男子手里搬着东西向东离去。 张店公安分局马尚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以前曾发生过类似案件。民警在此提醒,商家特别是位置偏僻的商铺,要及时安装门窗防盗设施,同时加强防范意识,加强值守,不要将现金等贵重财物随意放在店里。 (请线索提供人李先生持有效证件于一周内到报社领取奖金5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