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提6条建议遏制特大事故多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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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16:0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1月13日电 据国家安监总局消息,针对上一阶段的全国安全生产情况,国家安监总局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六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监管和监察力度。针对近期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特别是非法生产矿井、基建和技改矿井重大事故多发,国有煤矿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的情况,要督促各地区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监管和监察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的
(二)加大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打击力度。针对近期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小作坊重大事故时有发生的情况,要督促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精神,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小作坊的清理整顿工作,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防止烟花爆竹发生重特大事故。 (三)针对中央企业发生重大事故的情况,建议联系有关部门,督促中央企业,突出重点加强监管监控,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强化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防止中央企业发生重大事故。 (四)针对近期建筑施工企业事故时有发生的情况,要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建议联系有关部门,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规程作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责令停业整顿,严防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大事故。 (五)针对山西省30天之内发生3起特大事故的情况,建议按照有关规定下发通报,督促山西省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和监察,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 (六)高度重视和加强年底前安全生产监管和监察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总局“11.6”安全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年底前安全监管和监察工作。针对今年10月份和近期严峻安全生产形势和去年四季度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建筑施工、火灾、道路交通等行业和领域重特大事故多发的情况,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加大对各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和监察工作力度,防患于未然,防止年底前企业突击生产造成事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