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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高校扣发大学生毕业证 助学贷款陷于两难(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16:23 国际在线

  扣发学生两证,实属无奈之举

  记者采访重庆大学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主任于心党时,他有些激动地说:“你看看我这里的记录,到现在有600多万元贷款没还清,有的甚至连利息都不付。学生不还款,银行就不愿继续提供贷款,我们这么做也实在是无奈之举。”

  于心党说,该校只给1999级和2000级未还清贷款学生发了两证复印件。虽然助学贷款规定学生在工作四年内还清,但一些学生缺乏诚信,故意不还款,学校没有手段追回贷款,所以只好扣证。考虑到毕业生找工作难,学校去年开始不再扣发两证,但之前遗留问题很难解决。

  据了解,重庆大学2001级部分申请助学贷款学生,毕业前未还清贷款也拿到了两证,但他们都签订了两份特别合同:一份是在毕业生找到工作单位后和银行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补充合同》,规定了借款人离校后还款方式;另一份是由毕业生、学校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银行签订的三方协议《借款确认书》,再次确认借款事实、还款方式、还款时间等内容,并记录借款人工作单位等详细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学生处处长漆小萍说:“学校受放贷银行委托替学生‘代为保管’两证,事实证明这能较快收回贷款,督促学生还贷,况且目前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制度需要完善,政策亟待细化

  如何化解国家助学贷款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题,重庆市教委总会计师邓睿、暨南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所教授袁祖望、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熊丙奇等专家认为,学校扣发两证、银行不愿提供贷款、个别学生骗贷等现象,都是国家助学贷款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其根本原因是助学贷款政策不完善和目前的制度缺陷。

  据分析,当前,我国尚未建立诚信体系,缺乏与信用有关的法律法规,一旦出现学生骗贷、逃贷的情况,没有相应的惩戒措施对这类行为进行约束和制裁,完全依赖学生道德修养来保证还贷显然是不现实的。

  从政策本身来看,助学贷款管理规定只是指导性纲要文件,无论是高校还是银行在实施过程中都缺乏规避风险的操作细则。高校在银行、学生之间充当了一个类似中介的角色,无论哪一方出现问题,高校都成为直接问责人。

  从银行角度看,发放助学贷款要遵循市场规则,如果形成过多的呆账、坏账,将直接损害银行业绩和商业利益,客观上会降低银行参与发放助学贷款的积极性。

  为此,有关专家建议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是出台助学贷款管理的实施细则,规定具体的操作办法和奖惩办法;二是制订更加灵活和人性化的还贷制度,提高学生还贷积极性;三是制订增强还贷约束和防范逃贷风险的有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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