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案法官提示“异国网婚”要慎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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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1:01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 张家民 通讯员 马志国】本市一女子通过网络聊天与在加拿大男子迈克相识。通过一段时间的了解,该女子在天津与迈克结婚。但是,当该女子欲前往加拿大与迈克团聚时,迈克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在赴加拿大签证被拒签后,该女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她与迈克离婚。日前,本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准许原告与迈克离婚。 原告王某诉称,2003年2月,她和拥有加拿大国籍的男子迈克通过网络聊天方式相识
被告迈克经法院公告传唤未到庭应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和迈克婚后未生育。双方因婚前相识时间较短,婚后又长期异国分居生活,而产生矛盾。加之被告迈克在加拿大长期不与王某联系,致使夫妻感情日渐疏远。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和被告虽系自主结婚,但因双方系异国婚姻,婚前感情基础较差,婚后被告在加拿大居住,双方长期分居生活,彼此缺少沟通和理解,故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要求离婚,法院予以准许。 ■ 法官提示 南开区人民法院法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近年来,随着网民的不断增加,出现了很多在网络上寻找终身伴侣的人。但异国网络婚姻本身就存在双方互相不了解的问题,即便是在网上聊得非常融洽,但真正生活在一起,当事人往往存在生活习惯不同,不能适应环境等情况。一旦出现裂痕,当事人处理相关问题,要比国内一般婚姻棘手的多,因为当事人往往要面对两国法律不同,往来成本高等不可避免的问题,有的当事人甚至根本找不到对方。法官表示,由此给当事人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是非常大的,希望市民在选择异国网络婚姻时要格外慎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