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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网吧爆炸案主犯获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1:40 北京晨报

  新华社电(记者 熊润频 杨玉华)合肥“5·5”网吧爆炸案经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于13日下午宣判,被告人卢东溟、卢款因犯爆炸罪被判处死刑,被告人卢宏犯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被告人卢东溟今年45岁,安徽省泗县人,是被告人卢宏(19岁)的父亲,也是另一被告卢款(24岁)的叔叔。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卢东溟、卢款、卢宏为牟取非法利益,在
公共场所投放爆炸物,实施爆炸,致二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其行为均构成爆炸罪。其中,卢东溟提议犯罪,准备并制作爆炸物,组织指挥犯罪,系主犯;被告人卢款参与爆炸犯罪的共谋,多次积极地投放爆炸物,也应认定为主犯。此外,被告人卢东溟、卢款、卢宏还被判决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总计2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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