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封存病历做医疗事故鉴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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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1:42 华夏时报 | |||||||||||
《朝阳医院被诉手术失败伪造患者病历》追踪
“如果不是在朝阳医院做了白内障手术,我的双眼就不会一盲一残,可医院到现在还不承认,这个道理我一定要弄清楚,不然我死不瞑目。”昨天,74岁的许京老人(化名)
11月2日,本报“北京/深度”版以《朝阳医院被诉手术失败伪造患者病历》为题,报道了许京老人在朝阳医院做白内障手术后双眼一盲一残,并且病历多处相互矛盾的遭遇。此次开庭是他自今年5月以来,要求朝阳医院医疗人身伤害赔偿一案,在朝阳法院的第五次开庭。 在庭审中,许京老人及其代理律师就手术麻醉方法、手术前没有签《手术同意书》和患者病历存在多处不符等情况进行了半小时的质证。他们认为医院在手术失败后伪造了病历。对此,朝阳医院的代理律师表示,院方坚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法庭当庭认定,原告提供的手术前左眼视力0.7,右眼视力0.2的原视力数据成立,对患者双眼手术前经过本人同意的事实确认。同时,根据原、被告针对病历的质证意见,以及被告方的陈诉意见,对该病历的规范性不予认可,但对其真实性认可。将根据朝阳区医学会的要求,将有关文件送去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法庭现场封存了原始病历。 因为情绪极度激动,许京老人多次服用药物以稳定情绪。他说:“这个病历有多处修改、后补和前后自相矛盾的地方,这还不能证明病历是伪造的吗?”而朝阳医院的代理律师认为:“正因为病历不是假的,里面才会错误百出。” ■本报记者陈江宏实习生侯春晖/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