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宣传禁止含糊其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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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1:53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青岛11月13日讯全日制学校还是业余学校要提,发放何种毕业证必须讲,今后,岛城民办高等非学历学校的招生宣传用语将严禁含糊其词。青岛市近日出台规定,首次对民办高等非学历学校的办学行为进行全面规范,规定对限期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学校,将降低其办学层次或停止办学。 记者今天从青岛市教育局了解到,10日下发的《关于规范民办高等非学历学校办学
据了解,青岛市现有民办非学历高校65所,现有在校生7.1万人、教职工3800人。但随着社会的发展,部分非学历高校设置条件、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已不达标。在办学过程中,个别学校还出现无高等层次办学内容、对外宣传校名不规范、所发学历证书性质不清等问题。招生宣传内容的含混不清常误导学生,引发学校与学生间的矛盾,规范其办学行为迫在眉睫。 记者 于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