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拟对供水检验机构进行评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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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1:53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11月13日讯为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管理,确保供水安全,省建设厅拟对全省城市供水企业水质检验机构进行等级评审。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城市供水企业,其水质检验机构等级必须达到A级,各设区城市供水企业水质检验机构必须达到B级。 据悉,供水企业水质检验机构分为A、B、C三个等级,山东省行政辖区内所有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内设的水质检验机构,以及由供水企业出资设立并主要为供水企业服务的水
省建设厅将根据评审组提交的评审报告,做出评审结论。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评审结论为基本合格的企业,应按照评审意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省建设厅。 达到《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级标准的城市供水企业,其水质检验机构的等级必须达到B级以上,达到二级标准的城市供水企业,其水质检验机构的等级必须达到C级以上。 记 者 李琥珀 通讯员 王 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