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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者身份必须严格检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1:55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程福俊)卫生部近日印发《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对单采血浆站采集原料血浆进行了规范,严禁采集冒名顶替者的血浆。

  《规范》要求,初次申请供血浆者必须出示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近期照片。申请供血浆者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血液制品原料血浆规程进行健康状况征询、健康检查和血样检验。对合格的供血浆者将建立永久惟一的供血浆卡号。
采集原料血浆前必须对供血浆者进行《供血浆证》核对和身份识别,核实无误后方可采集原料血浆。严禁采集冒名顶替者的血浆。原料血浆采集编号在一年内不得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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