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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奸智障女小区保安判7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3:00 海峡都市报

  N阮友直 强振超

  本报讯 福州新店镇某小区保安陈某宁年过五旬,先后两次奸淫刚满14周岁的智障女。12日,福州晋安区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陈某宁有期徒刑7年。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6月,陈正在小区值班,看见小区内一智力有残疾的女孩从门前
经过,他从食杂店买来一根冰棍,顺势将女孩骗至保安室内,趁无人时奸淫了智障女。几天后,陈某宁又以买糖果等零食诱骗该女,再次将其骗至保安室内,强奸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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