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31日不计息储户状告银行欺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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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3:00 海峡都市报 | |||||||||
N据《法制晚报》 本报讯 工商银行个人通知存款账户的计息系统,竟然对大月的31日忽略不计?自称意外发现这个漏洞后,储户段先生将工商银行北京朝阳支行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存款利息105.86元。日前,北京朝阳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此案。
工商银行储户段先生称,去年8月26日,自己到工商银行下属的甘露园储蓄所开立了一个个人通知存款账户,并在该账户里存款。截止到今年8月5日,段先生与银行之间发生多笔业务。一个偶然的机会,段先生发现,在存款日经过“大月”的31日时,计息系统对31日当天忽略不计。经过计算,一年以来,自己的存款利息已经被少算了105.86元。之后,段先生多次找到银行,要求其更正,但均没有结果。为此,段先生以工商银行的行为构成欺诈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存款利息105.86元。 昨日,记者电话联系到工商银行朝阳支行,一位女工作人员表示,工商银行也是在执行央行的政策,这件事上级还没给出明确说法。由于这事影响面太大,作为支行目前还不方便答复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