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61万元发票保证金将退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3:09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赵鹏)昨天起,已按期缴销发票但尚未领取发票保证金的本市纳税人,就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去拿回这笔钱了。昨天,市地税局方面透露,本市开始清理发票保证金,目前有61万多元将退还给纳税人。

  市地税局方面表示,市地税局根据上级要求对全市地税机关发票保证金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清理。截至目前,清理发现全市有323户纳税人的发票保证金尚未予以退还,总金额
达到619300元。

  市地税局介绍,凡已按期缴销发票但尚未领取发票保证金的纳税人,即日起可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发票保证金收据》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发票保证金;凡已按期缴销发票,但主管税务机关无法联系到的纳税人,应于本月20日至明年2月20日期间,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领取发票保证金事宜。逾期未领取者,视具体情况,主管税务机关将作出相应处理。

  目前,市地税局已公布未退还发票保证金纳税人名单,市民可登录www.tax861.gov.cn查阅。

记者:赵鹏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