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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职工将全部实行聘用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3:19 沈阳网-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丁宁)辽宁省将全面推进中小学人员聘用制度改革。11月13日,记者从辽宁省教育厅获悉,到今年年底前,全省中小学教职工要基本完成聘用合同的签约工作,实现教职工人员身份管理初步转换。

  全省学校与教职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学校和教职工的人事关系,明确学校和教职工的义务和权利。通过建立和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用人
上的公开、公平,促进学校自主用人,保障职工自主择业,维护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通过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学校的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据悉,辽宁省在核定教师岗位和中小学岗位结构比例时,将适当向中小学和农村学校倾斜,允许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教师可以高职低聘,也可低职高聘。教职工与学校在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时,可以向当地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要依法保障教职工和学校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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