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陷于两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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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3:43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
据新华社重庆11月13日电 重庆大学1999级和2000级毕业前未还清贷款的学生迄今都没能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给就业带来很大麻烦。因为同样的原因,暨南大学、中山大学等广东部分高校毕业生也被学校扣发毕业证和学位证。 被扣两证学生指责学校做法不合理,而扣发两证的学校则称这样做实属无奈……记者调查发现,当前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亟待出台可行措施,并与学生、学校、银行三方共同
来自江苏省农村的范某2000年考入重庆大学某学院本科,家庭困难的他申请到13500元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2004年毕业时因成绩优异保送研究生,但因没还清贷款被扣发两证。由于是保送本校研究生,他在经历几番周折后还是入了学。 然而,他的同学汤某、靳某、赵某却没这么幸运,因同样理由被扣发两证后就业时遭遇很多坎坷。目前在浙江工作的山东籍毕业生汤某贷款共15000元,学校只发给他两证复印件。 广东暨南大学2002级学生王某,也因未还清贷款被学校扣发两证。他告诉记者,之前找工作达成意向的两家公司要求出示两证原件,后经解释协商公司同意看复印件,但学校仍不愿提供复印件,最终导致他失去这两次工作机会。 1999年实施的《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的暂行规定(试行)》规定,贷款本息需在学生毕业后四年内还清。这些毕业生签订的合同上也都有“毕业后四年内还款”条文,但校方通常以“如果发证后跑了不还款怎么办”为由拒绝发证。 相关链接 专家:助学贷款亟待完善 如何化解国家助学贷款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题,重庆市教委总会计师邓睿、暨南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所教授袁祖望、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熊丙奇等专家认为,学校扣发两证、银行不愿提供贷款、个别学生骗贷等现象,都是国家助学贷款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其根本原因是助学贷款政策不完善和目前的制度缺陷。 据分析,当前,我国尚未建立诚信体系,缺乏与信用有关的法律法规,一旦出现学生骗贷、逃贷的情况,没有相应的惩戒措施对这类行为进行约束和制裁,完全依赖学生道德修养来保证还贷显然是不现实的。 从政策本身来看,助学贷款管理规定只是指导性纲要文件,无论是高校还是银行在实施过程中都缺乏规避风险的操作细则。高校在银行、学生之间充当了一个类似中介的角色,无论哪一方出现问题,高校都成为直接问责人。 从银行角度看,发放助学贷款要遵循市场规则,如果形成过多的呆账、坏账,将直接损害银行业绩和商业利益,客观上会降低银行参与发放助学贷款的积极性。 为此,有关专家建议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是出台助学贷款管理的实施细则,规定具体的操作办法和奖惩办法;二是制订更加灵活和人性化的还贷制度,提高学生还贷积极性;三是制订增强还贷约束和防范逃贷风险的有效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