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推行农民工学法合格证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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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4:48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宋姝辉 通讯员 李学雷)近日,我市出台文件,部署安排农民工普法教育工作,以提高农民工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能力。 按照要求,我市各县(市)区以及有条件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要建立农民工法制教育培训中心或普法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农民工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以司法所为依托组建法制教育宣讲团,定期到农民工聚居区和单位,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社区和农民工工作
建立健全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市和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要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部,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司法所要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148”要开通农民工法律咨询服务热线。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要把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 在农民工中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深入开展农民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重点排查因工资拖欠、劳资纠纷、涉法涉诉等引起的矛盾纠纷,妥善调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