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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主人怎么也想不通他会成了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5:18 都市快报

  关键人物:

  王慧(化名,10岁,一个聪明漂亮的小女孩,本案的受害者)

  章威和沈益(均为化名,比王慧高两年级的同学)

  沈先生(别墅主人,出事地点就在他家花园)

  核心事实:去年11月的一天,王慧放学后溜进沈家的别墅花园玩摇椅,章威和沈益帮她推着摇椅当秋千荡。没想到,王慧连人带椅翻落到花园的小水池中。在历经200多天的医治后,王慧于今年6月死亡。10月31日,关于王慧的人身赔偿纠纷案在金华婺城区法院开庭,被告除了当时推王慧的两个小孩以及小区物业管理之外,令人意外的是,还有当时积极救援的别墅主人。

  这些天,沈太太闲下来总会双手抱肩,若有所思地在自家别墅花园里发会儿呆,表情无奈而又复杂。

  她面前是一把精致的铁摇椅,可她宁肯把目光放远在园子里逡巡,也不愿意触及摇椅以及摇椅前面那块杂乱的灌木丛。

  这是一个位于金华市区的小区,仅有两栋别墅,其他都是普通多层公寓楼。沈家别墅就在小区入口,有一块面积达七八十平方米的花园。花园里布置随意,有大块草坪,几棵果树。

  如果没有那场意外,这个居住环境相当令人羡慕。

  事情就出在曾经是这个别墅园子里最精致的区域——摇椅前突兀的灌木丛,“在那个事发生以前,这里是个小水池,后来填了”。

  寻常的荡秋千游戏

  却意外地要了人命

  2005年11月29日下午放学后,金华某小学四年级学生王慧和四个男孩一起,溜进了沈家别墅的花园。

  王慧坐上了小水池边的摇椅,男孩在后面帮她推荡起来 。

  当时别墅的主人正在家中做饭,并不知道孩子们跑进了他们的花园,直到传来一声巨响——因为章威和沈益用力过猛,铁摇椅和王慧一起倾翻在水池中。

  接下来的两三分钟混乱而致命。

  一个孩子去叫了值班室保安,保安走进园子先去敲了别墅的门;别墅里,听到动静的男主人沈先生正拉门欲出;水池边另一个个子最小的男孩爬下水池去救王慧。

  等到大人们一起赶到池边,看到只是倾翻的铁摇椅和在水里救人无果的小男孩正往岸上爬,或许是害怕,四个孩子都没说王慧在水池里。

  这是一个七平方米大小、形状不规则的水池,一池浓绿色的死水,深1米。按理说,身高有1.25米的王慧是不至于在这里溺水的,但是,谁都没想到,沉重的铁摇椅将孩子压在了水底。

  等到大人们七手八脚把摇椅拉上岸的时候,沈先生看到了一条穿着绿裤子的腿。当时他立刻脸色煞白。

  沈先生是个厚道人,他积极救援,王慧被送到医院后也恢复了生命迹象,沈先生还主动送过去2万元钱。因此,王慧的父亲王先生一直视沈先生为救命恩人。

  这位父亲因为女儿的意外

  几乎一夜白头

  50岁的王先生看起来要比实际年龄更苍老,有一大半原因是因为他花白的头发和憔悴的神情。

  从女儿出事的那天起,王先生就辞掉了工作,一天24小时守护在女儿身边,整整204天,王慧大部分时间处于植物人状态。今年6月19日,王慧病情恶化,救治无效死亡。四十得女的王先生几乎一夜白头。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她也许还会是个少年作家,出事前几天,她还告诉我刚刚构思好的小说……”

  尽管把孩子的出事归结为意外,但是王先生还是提出了高达90万元的人身损害赔偿,其中30万为精神赔偿,因为“女儿的生命大于我的生命,现在我的一辈子也完了”。

  积极救援的别墅主人

  最后也成了被告

  案件的被告有三方:有“直接导致王慧发生意外”的两个小男孩,还有,没有对孩子进入私人别墅进行劝阻,意外发生后也没有及时救援,因而“行为失职”的小区物业。

  令人意外的是,别墅主人一家也被追加为被告,主要原因是“为什么没看好自己的园子”“为什么摇椅那么不牢固”。

  别墅女主人说:“收到传票很意外,这个事情我们尽力了,但积极救人的我们,怎么最后还会有责任呢?”

  据了解,沈家夫妇在当地口碑不错。沈先生在上世纪80年代初还当选过省劳模,当时整个金华只有十余人有此荣誉。

  一个颇有意味的争论

  别墅主人有没有责任

  关于王慧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的第一次庭审,从早上8点一直持续到下午5点,各方代理人对有没有责任、要承担多少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其中,“未经主人允许私自进入别墅,发生意外,别墅主人有没有责任”——这个问题争议最大。

  几方代理律师在金华都小有名气,他们观点迥异,判罚还悬而未决,关于这个责任问题的争论已经走进高校,成为课堂案例。

  正方——有责任

  “这个损害事实是多个行为结合在一起促成的,促成这个损害发生的各个环节都有责任。”

  持这个观点的,有浙江金奥律师事务所洪友红律师(本案原告代理人)等。

  如果两个男孩不推得那么用力,如果物管能即时把擅自闯入别墅花园的孩子叫出来,如果别墅主人能锁上园门,如果别墅的摇椅能够固定得更牢固。

  正是因为没有这些“如果”,悲剧发生了,这些“如果”都是造成悲剧发生的因素。既然他们都是促成悲剧发生的因素之一,那么都应该承担责任。

  律师为这样的认定搬出了法律依据。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两人以上,哪怕不是共同故意,只要他们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直接或者间接结合,导致发生同一损害后果,可视为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或者根据过失大小或原因比例,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反方——没责任

  “孩子们是在别墅主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进入,意外的发生,主人无法预见。”

  坚持没有责任观点的有浙江创欣律师事务所的温兴斌律师(别墅主人方代理人),他也是浙江师范大学的法学老师,这个案例让他的学生们兴致勃勃。

  首先,孩子们是“私自侵入”私家别墅花园。因为主人在家,花园门关上了但没落锁,孩子们将手伸进铁栅栏将门打开进入。孩子们是在别墅主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进入,意外的发生,主人无法预见。

  再者,摇椅和水池都是私家物品,不是营业场所的设施,法律并没有规定公民必须保证自己家中的物品都固若金汤。

  打个残酷点的比方,如果一个小偷从某户的窗户进入,因为该户的凳子不牢固而摔伤,是不是房屋主人也要承担责任?

  温兴斌说,如果当时孩子们的进入是经得主人同意,或者是主人邀请的,那么在主人家中发生意外,主人就有过错,至少他没有起到提醒的义务。

  通讯员 吴小献

  记 者 肖 菁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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