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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入一场“串剧”引发的酬金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5:32 杭州日报

  

卷入一场“串剧”引发的酬金纠纷

  通讯员 拱法

  热线记者 俞连明 报道

  因为在《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爱人》中饰演了律师的印小天,迅速在全国走红,随后还拍了《一米阳光》、《女才男貌》等大家熟悉的电视连续剧。没想昨天,涉及他的一个官司,在杭州拱墅区法院开庭。

  去年7月5日开始,印小天接演电视剧《窗外有张脸》,剧中他演一个记者。《窗》由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投资拍摄,该公司去年与广东润视影音制作有限公司签署合约书约定,广东润视签约艺人印小天在《窗》剧中演男一号,拍摄时间为2005年7月5日至8月28日。现在,戏上映了,两家公司却闹上了法院。

  原告广东润视说,浙江永乐没付完酬金,“根据约定,印小天拍一集《窗》剧,浙江永乐要给广东润视税后4.5万元。”该剧现在实际播出22集,浙江永乐应支付99万元。但浙江永乐只支付了72万元,欠了27万元。“现在我们仅要求被告支付相当于本金数额的违约金27万元。这样,浙江永乐还要支付酬金及违约金共54万元。”

  双方的争议焦点其实还在于印小天“串剧”。所谓“串剧”是指同时接了两部片子,艺人两头赶场子拍摄。被告出示的印小天写的一份情况说明说,去年拍《窗》剧(在青岛拍摄)期间,印小天中途因广东润视要求去苏州拍了几天《派克式左轮》剧,导致《窗》剧在9月3日才完成。陈杰说:“这比原定时间迟了6天,《窗》剧拍摄时每天有100多人在片场,印小天离开,给浙江永乐造成的有形损失毛估估每天在10万元左右。”因为广东润视违约在先,“浙江永乐因而提起反诉,要求润视公司赔偿违约损失60万元。”

  在法庭上,该剧的制片、生活制片及浙江永乐的会计出庭作证。而印小天因个人原因未到庭作证。

  广东润视认为,三名证人与浙江永乐有利益关系,而印小天目前正与广东润视产生纠纷,所说的话也不能采信。另外,按合同约定,双方的关系到8月28日为止,若要继续聘用,永乐公司需支付2万元/天的酬金,否则印小天有权停止工作。永乐公司既没有续聘,也没有付款,反倒说广东润视给其造成损失是根本不能成立的。

  法庭宣布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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