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规范导游工资 四川年底出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6:3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昨日记者获悉,由省旅游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导游人员劳动用工和旅行社管理的实施意见》有望年底前正式出台。《意见》明确规定,旅行社和旅游管理服务机构要依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与包括导游人员在内的全体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不订立劳动合同的或因不订立劳动合
同对导游人员造成损害的,应当按规定接受处罚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意见》同时对合同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资报酬、参加社会保险等作出了规定。

  据了解,目前我省有2.2万人拥有导游资格证,而有IC卡导游证的有1.68万人。其中只有不到1/3的导游签订了劳动合同。

  (于婷)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