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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了“毓婷”权销售商赔钱1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6:5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昨日,成都市中院审结北京紫竹公司起诉其“毓婷”商标被侵权案,法院一审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判决相关三被告成都市家乐计划生育用品供应公司、制造商桂林乳胶厂,经销商哈尔滨亿搏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停止生产、销售“毓婷”牌橡胶避孕套。经销商、销售方连带赔偿1万元。

  记者庞山岚实习生肖一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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