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被撞反为人家找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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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6:56 北方晨报 | |||||||||
本报辽阳消息 (特派辽阳记者康欣)被人撞后,不仅没要赔偿,还帮助撞人者家长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 这事就发生在辽阳。 10月20日7时30分左右,家住辽阳市宏伟区的李娟出门上班。当她走到美林园瀑布处
当天也在上班路上的新村街道党工委书记彭守礼路过发现了此事,赶紧往出事的方向跑。骑车撞人的是个十一二岁的孩子,吓得站在一旁全身直哆嗦。彭守礼见被撞女子还未苏醒,便将其及时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李娟被撞后整天头晕,起不了床,经咨询医生后得知这是轻微脑震荡的症状表现,需要停止工作静养休息。那名撞人的孩子家长得知此事后,立即带着孩子来到李娟家中道歉。 李娟见那孩子才上初中一年级,因为这次事情被家里人教训了一天,眼睛哭得通红,就拍拍孩子的头,安慰他,“别害怕,阿姨没事儿,你以后骑车时一定要注意安全,要不你妈妈多担心,你回去要好好学习,要是因为这件事情影响了学习,阿姨会生气的。” 在与孩子妈妈聊天过程中,李娟得知孩子的妈妈是下岗女工,现在一家小饭店打工,每月只有300元工资,孩子父亲做零工,家庭生活十分窘迫。当孩子的家长表示,愿承担李娟所有的医药费时,李娟笑笑表示:“我的生活要比你们好,这点钱我还能承担起,你们不要责怪孩子,你放心,我不会让你们承担什么责任的,现在不会,将来有什么不良后果也不用你们承担”。 孩子家长没想到李娟如此大度,更觉得不好意思,就经常上门探望,李娟不仅克制自己,不表露出痛苦,还千方百计地安慰孩子妈妈不要着急。 在休息了一周之后,李娟被调到宏伟区长征街道任党工委副书记。工作期间,她了解到,那名学生的母亲因打工的饭店停业而再次下岗后,又四处奔走,为其寻找新岗位。 11月13日,这名孩子的家长在李娟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份每月500元钱的工作。两家人也成了好朋友。李娟说,看到别人过得好一点,她心里就高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