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停机前须提前通知用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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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7:11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黄业崧)一直为市民所诟病的电信不平等条款问题,将成为历史。昨日,重庆移动宣布启动新版《入网协议》,今天起,将向各移动营业厅陆续发放。据悉,在新版合同中,此前常见的一些不平等条款被取消,相反还主动增加了18项运营商的公开承诺。 新版合同最大的特色是,运营商重点列出其应该承担的义务。在旧版合同中,相关条款都规定了运营商权利,以及用户须承担义务的。但在新版合同中,所有条款被简化为用
用户须承担的义务被简化至4项,移动的义务增加到13项,服务承诺有18项。新版合同还首次将用户定义为甲方,体现了用户的重要地位。 据悉,这是重庆移动今年第二次修改《入网协议》。也是我市清理霸王合同条款后,首个出台实施的电信类“标准”合同。市信管局人士称,我市移动电话格式化合同条款将尽快出台。 重庆移动人士称,由于用户数量众多,因此新版《协议》只能针对新入网的用户,此前已经签旧协议的老用户,则按老协议规定条款处理。如果老用户想签新合同,可办理新业务,或与移动协商处理。 新加入条款 ●客户可自主选择移动公司的资费内容。 ●用户话费不足,在采取停机措施前,移动须提前以短信、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前通知用户;对后付费用户,应及时提示其余额。 ●如出现可预见的因素,将影响用户业务使用,移动应提前72小时告知用户。 ●乙方在收到甲方费用时起24个小时内为甲方恢复移动通信服务。 ●移动应自接到用户障碍申告之时起48小时修复。 ●移动若未及时开通的,应减免用户自申请之日至服务开通期间的月功能费。 ●移动对用户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一年内不能更改用户使用的套餐资费。 ●用户如对话费有疑问,移动有义务负责调查和处理,并在15天内回复用户。 修改的不平等条款 ■修改前:因不可抗力导致移动通信服务无法继续履行,移动不承担其责任。 ●修改后:因技术进步,移动电话网络将整体换代升级而导致移动通信服务无法继续履行的,移动应至少提前90日告知用户,并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 ■修改前:用户话费详细资料的保存期限为三个月。 ●修改后:原始话费数据应至少保留5个月,并按甲方要求免费提供相应的长途话费和详细清单。 ■修改前:用户因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电信服务受到损害时,不能请求赔偿。 ●修改后:一方(包括移动公司)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