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品出口日本须办原产地证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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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8:06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最近该局为省内众多向日本出口水产品的企业集中办理了一批普惠制“原产地证书”。该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集中为出口企业办理“原产地证书”,是为了这些企业的水产品能够在日本顺利通关并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据悉,日前,日本驻华大使馆通告国家质检总局:从今年10月14日起,中国输日的蛤蜊、海胆、蚬、海蟹、毛蟹、赤贝、虾、海参、比目鱼、鲽鱼、章鱼、文蛤、鲍鱼等须提
办理原产地证书,使江苏许多外贸企业切切实实尝到了区域性优惠政策的甜头。如南京去年一年就签发原产地证书11.6万份,签证金额33.2亿美元,企业共获减免关税1.67亿美元。(陈家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