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经营权月底可望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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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8:11 长江商报 | |||||||||
须具备消防合格证、营业执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经营期为15天 本报讯(记者 郭婷婷)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禁改限”后,许多读者打来电话询问应该如何申请烟花爆竹经营权。昨日,武汉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具体的实施方案正在制定中。本月底,市民有望可以申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据了解,只有具备了消防部门的验收合格证、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安监局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才有资格从烟花爆竹公司进货经营。 烟花爆竹公司将从安全角度出发,根据符合上述条件的商店面积大小,严格确定配送的数量。烟花爆竹的经营期为15天。 武汉市安监部门将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户的监督管理,并要求各区安监局要对所有零售经营者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并进行考核。具体的申请原则依照《武汉中心城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规划》。零售经营户的许可审批要做到严格按照零售网点设置规划审批,不符合规划的不得审批;严格按照安全条件审批,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不得审批;严格按照程序审批,手续不完备,资料不齐全的不得审批。具体发放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由各区安监局负责。 武汉市工商局注册分局综合科科长文一波介绍,市民取得安监局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后,带齐身份证、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证和申请书,就可以到所在辖区工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2到3天后就可以完成审批。文一波说,在安监局发放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后,申请就可以开始。 本次烟花爆竹的经营执照限制很严格,上面会注明具体经营的权限、品种,而且有效期限只有15天。 □链接 12类区域不得设点 12类区域为:(1)文物保护单位;(2)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6)山林等重点防火区;(7)党政军机关驻地和部队营区;(8)消防等级低、居住密度高的街道、社区和实行封闭管理的居民小区;(9)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商场、超市、仓库、货场;(10)生态、环保要求高的地区;(11)风景名胜区,重要城市景观;(12)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区。 销售地点有规定 距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和仓库、货场周边200米以内不得设置。 距其他禁止设置的地区和部位100米以内不得设置。 主干道车、人流量大的地段和商业步行街以及商业门店密集、客流量大的地段两侧不得设置。 两个零售点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得少于600米。 一般的社区只能设一个零售点,较大的(人口一万以上)的社区最多设两个零售点。 申请条件 具备消防部门的验收合格证、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安监局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烟花爆竹公司将从安全角度出发,根据符合上述条件的商店面积大小,严格确定配送的数量。烟花爆竹的经营期为15天。 必须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并进行考核 申请步骤 取得安监局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带齐身份证、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证和申请书,到所在辖区工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2—3天后可以完成审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