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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支付令挽回百万损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8:13 南京晨报

  晨报讯 诈骗犯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刑事惩罚,但他欠下的上百万“债务”却无从着落,个别受害者甚至落了个倾家荡产。下关法院副院长贾红得知此事后,立即通知7名受害者,指导他们申请了支付令,让债务永不消失。

  退休前想开个公司

  去年初,时任南京邮政系统某局领导的史某快要退休了,他计划着退休后自办一个快递公司。由于自己尚有一两年的在任时间,他和北京的韩某联系上暂时合办公司。经过后来法院的调查,韩某其实是南京八卦洲的一位农民,只是在北京打工。史某和韩某经过一番商量,决定由史某出面集资,而韩某负责组建公司。史某是一名老干部,平时朋友、战友、邻居关系都挺好的,加上他有特殊身份,当他提出借款开快递公司,朋友们纷纷赞成,有的甚至抵押了房子贷款。当然,史某的承诺也很吸引人,半年内还清所有钱,并附上高额利息。如果不抽款,就当入股公司。短短一个多月,史某筹集了两百多万。

  两百多万被人骗走

  据史某交代,这些钱都被韩某拿走,但公司却一直没有开起来。半年后,陆续有人找史某要债,史某被逼得走投无路,自己来到公安部门投案,并称被诈骗了。但根据借款合同,所有的借款行为都是史某完成的。

  不久,检察院将史某以诈骗罪起诉到法院。此时,两百万的借款已全部不见踪影。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仅仅以借款名义的款项,不能判定为诈骗。只有以开公司名义的集资才构成诈骗,因此史某的诈骗数额最终被认定为60万。为此,史某被判有期徒刑十年。

  法院指导挽回损失

  案件审理完后,史某尚欠着老朋友们一百多万,但这些款项被认定为民间借贷,如果当事人不来起诉归还,两年后将视为自动放弃。下关区法院贾红副院长考虑到事情紧急,立即逐个通知了“受害者”。上周,7名“受害人”来到下关区法院立案庭,准备起诉史某。但他们看到数十万借款需要一大笔案件受理费,心里犯难了。一位王先生说:“我现在连家都抵出去了,哪有钱打官司啊!”于是,法官们指导“受害者”可以申请支付令。贾院长介绍,支付令是法院简化借贷纠纷的一种形式,如果当事人有真实的借条,只需交纳300元左右的手续费,就可以申请。支付令将被邮寄给对方,如果对方在15天后没有疑义,支付令就生效。否则,对方可以提起诉讼。如此,当事人就可以永久凭支付令追债。

  正在看守所等待入狱的史某得知“支付令”一事后,起初很不乐意,在贾院长的劝说下,他终于同意接受。昨天,王某等人为了感谢法官,制作了锦旗送到下关区法院。

  作者:锡平 朱晓燕/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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