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21顶派出所“官帽”他卖了14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8:14 沈阳网-沈阳今报

  

21顶派出所“官帽”他卖了14个
核心提示:

  就在灵璧县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杨哲信受贿案发、王建华惶惶不可终日的时候,某上级机关点名要将王建华树立为“任长霞式公安局长”。然而,时隔3个月,王建华就倒了。法院认定,灵璧县公安局下辖21个派出所(分局),因向王建华行贿而当上派出所长或分局局长的就有14人,为此,王建华80余次受贿、索贿24万余元。

  1 跑官

  三年时间上三个台阶

  2006年8月2日,安徽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王建华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王建华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根据此前司法机关的指控,尽管王建华的履历没有传奇色彩,但相对于当地官员升迁来说,他却创造了火箭速度。1995年10月,王建华从武警宿州支队转业后即任灵璧县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1997年1月,被直接调入灵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任大队长。几年时间,王建华通过其创造的交警部门“大鱼吃小鱼”,聚敛了大量钱财。即便是就任灵璧县公安局副局长后,王建华仍然抓住交警大队大权不放,亲自兼任大队长。

  有了钱,王建华的仕途便一帆风顺。在当地官员升迁当中,王建华创造了火箭速度———三年三个台阶:县公安局副局长,县公安局政委兼党委副书记,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差点成“任长霞”式局长

  王建华的善于钻营为其带来巨大好处。王建华先后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交警”、“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第四届“安徽省优秀青年卫士”、宿州市首届“十大政法人物”,并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在王建华主持灵璧县公安局工作以来,该局已经连续五次被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局”,连续两度夺得“全国优秀公安局”,在市公安局组织的年终岗位责任制综合考评中,实现了“七连冠”。

  王建华受贿最猖獗的时候,也正是他事业最蓬勃向上的时候,一边是疯狂敛财,一边是频上光荣榜。现在,随着安徽省委原副书记王昭耀(已被立案查处)和他的小舅子———宿州市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杨哲信(已被判刑)的倒台,人们更加看清了事实真相。2002年下半年,杨哲信到灵璧担任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后,王建华很快和杨哲信套上了“兄弟”。2004年春天,还是正科级的王建华为了得到“兄”的关照,送给杨哲信两万元,不到半年,王建华的职级就被确定为副县级。在拉上杨哲信这层关系以后,王建华很快攀上了王昭耀,王昭耀多次鼓励他“好好干,有的是机会”。

  王建华有作秀的天才。有篇《爱拼才会赢》可以说是一篇赞美王建华的代表作。在这篇文章里,是如此描述王建华的:正气、勇气、锐气、豪气,还有几分书生气。

  2004年9月份,王建华还找到某作家写了个《限期破案》的六集电视连续剧剧本,全面渲染其个人功绩。就在杨哲信受贿案发、王建华惶惶不可终日的时候,某上级机关还一再要求宿州市公安局上报材料,点名要将王建华树立为“任长霞式公安局长”。

  在王建华的作秀“示范带动”下,全局上下兴起了作秀作假风。

  2 卖官

  钱收足想提谁就提谁

  在检察机关起诉书中,王建华因卖“警察”而收受贿赂25次,共计15.7万余元。灵璧县交警大队有正式交警50多人,而没有警号的“警察”却近200人。除一部分是合同制民警外,更多的是从社会上招的临时工———“协警”。

  王建华在任公安局长期间,还收受民警为职务、职级晋升而送贿赂19.7万元。王建华基本上都满足了送钱者的要求。

  灵璧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冯庙中队队长陈某,为在刑警中队合并后能留任或到派出所任职,先后3次送给王建华计9000元。在王建华的提议下,2003年2月份,陈被调到黄湾派出所主持工作。

  2001年中秋节、2002年春节和中秋节,王建华先后3次收受灵璧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汤某1万元。在王建华的推荐下,2003年1月,汤某被任命为省公安厅皖北警犬训练基地主任兼县急救站(公安医院)负责人。

  这些人如愿以偿后,逢年过节,都要向王建华进贡。这些买官者中有借钱的,有借高利贷的,还有索贿受贿的。

  只要给够钱,王建华想提拔谁就提拔谁。

  21个 头头 14个花钱

  法院认定,灵璧县公安局下辖21个派出所(分局),因向王建华行贿而当上派出所长或分局局长的就有14人,为此,王建华80余次受贿、索贿24万余元。这些花钱买来的派出所长,成了王建华的钱袋子。

  一般县交警大队只有三五个领导职位,而灵璧县交警大队居然有8名副大队长,另外还有3位班子成员,全省最多。从大队长到副大队长,全是买来的官。

  王建华的司机兼着交警大队劳动服务公司经理。这个公司专管收停车费、照相钱,交警大队管不着。光照相一项每年几十万元收入。这些钱花到哪儿去了,谁也不清楚。

  靠回城指标和盖大楼捞钱

  到乡下派出所工作比较辛苦,有些人不想下基层;而有些人又想从基层调回县城。这样一来,王建华又多了一条生财之道。仅此一项,起诉书指控王建华收受13.5万元和部分物品。

  王建华任局长期间,灵璧县公安局先后盖起两座办公大楼———交警大队办公楼和110指挥中心。在灵璧县城,这两座楼都属最高建筑,气势不凡。就在第二座大楼建起来没多久,王建华倒下了。

  2002年6月,安徽盛世置业公司与灵璧县公安局签订了110指挥中心大楼等工程代建合同。为了与王建华搞好关系,该公司总经理李某给王建华两次共送5万元。

  受贿284次庭上表忏悔

  在法庭辩论阶段,王建华没有为自己发表辩护意见。在最后陈述时,王建华表示了忏悔。

  法院认为,王建华在中纪委调查期间,除交代王昭耀、杨哲信的经济问题外,还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经济问题,其行为符合自首的法定情节。此外,赃款、赃物能够全部退还,认罪态度较好。

  8月2日,法院认定,自1997年中秋节起至2005年5月,王建华在担任灵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公安局副局长、政委、局长期间,先后284次收受62人贿赂116.53万元、美元1000元以及手机、手表等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中,王建华为卖官收受、索取本单位民警贿赂230余次,数额达85万余元。

  8月2日,安徽宿州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王建华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据《民主与法制时报》

  3 丢官

  谋划退路私下退赃款

  2005年5月,宿州市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杨哲信受贿案发。曾向王昭耀和杨哲信行贿的王建华感觉不妙,开始谋划退路。对于收受的部分贿赂,王建华开始私下退还。

  从当年5月至8月,王建华一共退还部分行贿人21.5万元。

  2005年10月17日,王建华被免去公安局长职务。不久,他和杨哲信一起,被罢免宿州市第二届人大代表职务。12月10日,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建华刑事拘留,12月22日决定对其逮捕。

  今年7月6日上午,王建华被带上了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由于本案总共涉及62人涉嫌先后分284次向王建华行贿,案卷非常庞杂,堆在公诉人席位上的案卷将近半米厚。在当天的庭审中,当辩护人为其中一起受贿数额反复辩护试图让王建华缩小数额时,王建华焦躁地打断辩护律师的发言,一再声称:“不用讲了,我承认!”王建华只对部分受贿数额提出异议。

  新闻视点王建华的“贪名术”

  安徽灵璧县公安局原局长王建华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在高居该县交警食物链的顶端、大肆出卖警察职位、索贿受贿的同时,却获得了一顶顶荣誉桂冠。

  贪官“贪名”贪到了一定程度之后,就会出现“赢者通吃”的局面,会将各种荣誉尽收囊中,而一些习惯于树典型、树红旗的上级部门,也喜欢将众多荣誉倾囊以赠。王建华如此“辉煌耀眼”,固然是他无限制“贪名”的结果,但与上级部门的“配合”也不无关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