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强化对垄断行业成本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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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8:24 法制日报 | |||||||||
本报北京11月13日讯 记者李立 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强化对垄断行业的成本监管,抓紧制订各行业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明确定价成本构成、审核标准和方法,并向社会公布。 国家发改委在该通知中强调,凡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未经成本监审的,不得制定或调整价格。需要举行价格听证的,必须进行成本监审,成本监审报告应提前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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