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里刺死他人凶犯被判极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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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9:05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陈轶珺通讯员梁宗)两人在网吧上网时发生争执,其中一人用随身携带的弹簧刀连刺对方数刀,致对方死亡。日前,市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姚勇琪死刑。 今年4月24日凌晨,已近不惑之年的姚勇琪在本市虹口区新市南路上的一家网吧上网。稍后,陈某带着女友也来到网吧玩游戏,坐在了与姚勇琪相邻的位置。起初相安无事,不
经过审理后,市二中院以姚勇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支付死亡赔偿金等38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