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违规开始问责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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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9:20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昨天上午从南京市建筑工程局了解到,南京从即日起对建筑施工企业市场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问责制,并视情节将问责制的内容向社会公示。对无故不接受问责的个人和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市建工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凡施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应当接受问责: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可以行政处罚的;不按规定与劳务作业人员签订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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