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第七次代表大会关于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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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9:37 河北日报 | |||||||||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七次代表大会关于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6年11月13日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七次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七次代表大会经过审议,决定批准中共河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省第六次党代会以来,中共河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全省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大力弘扬“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主旋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有力地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促进了我省更快更好发展和构建和谐河北工作的开展。 大会要求,全省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紧建立健全符合河北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级党委要按照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和部署,继续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地落实好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认真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而努力奋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