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建筑施工违规问责公示 无故不接受问责从严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9:52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记者昨天上午从南京市建筑工程局了解到,南京从即日起对建筑施工企业市场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问责制,并视情节将问责制的内容向社会公示。对无故不接受问责的个人和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市建工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凡施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应当接受问责: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可以行政处罚的;不按规定与劳务作业人员签订劳
动合同的;不按规定给劳务作业人员发放工资的;拖欠民工工资拒不支付或引发群体上访的;劳务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不达标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被问责人必须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问责。三区两县可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