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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收费不得高于学年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11:0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省教育厅昨天透露,我省将采取八项措施规范教育收费,其中包括严格规范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行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

  根据规定,我省将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标准和范围,继续做好农村贫困家庭中小学生“两免一补”工作;严格规范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行为;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今年起不再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对已经改制的学校在调查研究的基
础上进行清理规范;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全面清理;严格规范高校收费行为,认真落实各项收费政策和管理措施,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擅自扩大收费范围;严格学分制收费报批程序,凡改按学分制收费的学费标准一律不得高于按学年收费的总额;进一步规范高校代收代支和服务性收费,做到严格控制、公示公开、按实结算、多退少补。学校提供的学生生活用品服务,切实贯彻自愿的原则;实行中小学教材集中招标采购制度,限价招标降低教科书的价格,切实减轻学生经济负担,坚决制止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的不规范行为;切实强化对教育收费工作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近期将组成抽查组对各市申报的候选示范县(市、区)进行抽查、评审,同时向社会进行公示,结合反馈意见确定示范县(市、区)名单等。

  (李守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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