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整治狗患遭遇游击战 整治狗患系列报道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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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11:36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刘慧敏)本报11月2日B02版、11月9日A03版报道了包头市公安局成立了养犬管理专业执法队,重拳出击整治养犬后,引起了市民的高度关注。一些不喜欢养犬的市民对此次行动拍手称快,但同时也在忧虑:此次行动是不是会如过眼烟云?喜欢养犬的市民则心里忐忑不安:有犬证的,担心自己的爱犬违规会受到处罚;没有办理犬证的,怕突然间失掉自己的爱犬。一时间,自家狗的安全成了市民关心的头等大事。记者为此做了相关的调查。
在与警方6日的执法过程中记者注意到一个特殊的现象警方的执法宣传车经过时几乎是“万犬空巷”。难道警方前期摸排的包头市有二三万只犬的数据有误?一些读者致电本报热线,向记者揭开了其中的谜团。他们讲,他们的邻居就养狗,每次遇到“严打”就不让狗出门,让其在家中躲避“风头”。“有的住在一楼的住户,把狗关在小凉房里;顶楼有阁楼的住户,则把狗放在阁楼里。警方在街面上当然看不到了。”他们说,邻居们都了解这个情况,他们希望公安机关能公布相关的举报电话,让群众能积极参与进来。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有些犬,比如大型犬、烈性犬,价格比较昂贵,一些犬主人在警方行动之前便将犬从重点限养区转移到乡下等人烟稀少的地方寄养,等待“风头”过后,犬主人又把它们接回来,这些犬主人和警方人员打起了“游击战”。 ★焦点 “狗的行为取决于人的素质” 犬吠影响他人的学习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制止,不能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者纵犬伤人、纵犬扰乱社会秩序。”这本应是养犬人应具有的基本素质,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此发生的争执却不少见。记者从派出所了解到,因为狗事引发邻里矛盾的案件经常发生,这类案件让他们办起来很为难,因为犬主人往往认为是“狗不懂事,不是他的责任”,所以极力推卸责任。 “狗的行为取决于人的素质,狗的问题追根溯源是人的问题。”内蒙古科技大学的王立东教授谈到整治养犬这一问题时发表了他的看法。他说:“我们工作的方向,应使养犬的市民既可满足自己的需要,又不侵犯他人和公众的权益。应该从过去的‘重收费、轻管理’转变到‘重管理’上来。” ★市民建议 多设宠物便便袋 在《包头市养犬管理条例》中规定,“携犬出户时,携犬人对犬在楼道及户外排的粪便应当立即清除”。 可是记者走上街头时,看到了依然是犬随地大小便的现象。在广场上、街区里,一不小心就踩到狗粪的“晦气”事是居民最为抱怨的。居民强烈表达了这一愿望:希望养犬的市民能照顾到他人的利益,既然养犬,就要加强管理犬的意识和行动,不要让它任意为之。 “在外地我们看到人家设立了宠物便便袋,我们这里是否能效仿?这样是不是方便了遛狗,也解决了养犬人的一个难题?”有犬主人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希望用切实可行的办法解决这样的问题。 建设宠物公园 “主要道路、公园、广场、公共绿地每日8时至20时之间不得携犬进入。”对于合法养狗的市民来说,这条规定的出台无疑是他们最犯愁的事。现在几乎家家住的都是楼房,不去道路、公园、广场、公共绿地遛狗,能去哪里? 有犬主人和记者讲,狗是需要时间在户外活动的,这样可以保持它良好的心理及生理健康,而且每天至少两次,两次时间一共不能少于一小时。而现在能去遛狗的地方都受到了限制,真不知这个问题该如何解决? 对此,一些犬主人也提出了希望设立宠物公园的建议,他们希望相关部门在治理的同时,能设身处地地为犬主考虑一下,这样也能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治理。 ★呼吁 应有全国性的法规出台 对整治养犬问题,内蒙古诚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谈到,目前,全国各地在整治养犬方面都是各自为阵,“关门打狗”,各地的措施和做法也不尽相同。这也凸现了立法的迫切性,制定一部全国性的法规迫在眉睫。 本报新闻热线: 0471-3339111 0472-698666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