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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铺开农村低保制度 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83元可申领低保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11:59 黑龙江日报

  本报首席记者 孙殿喜

  预计我省首批农村低保对象将达到73万人,相关部门将于年底前为其发放共计1.5亿元的低保金

  本报讯13日,记者从黑龙江省低保管理部门了解到,今年年末我省将在全省推开农
村低保制度,结束农村没有低保制度的历史。今后,凡持有我省农业户口,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83元的农村贫困居民,均可申请享受当地农村低保待遇,领取低保金。预计我省首批农村低保对象将达到73万人,相关部门将于年底前为其发放共计1.5亿元的低保金。

  我省全面启动农村低保

  据了解,自1998年我省率先在绥芬河市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以来,全省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贫困农民已由原来的4000余人扩大至现在的10万余人。

  2004年5月,我省在双城、兰西、富锦、讷河4个县(市),开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工作,2004年农村低保标准为627元,2005年标准调整为637元,年人均补差额原则上不低于230元。4个试点县(市)现已实现“应保尽保”,保障人数为9.7万人,约占4县(市)农业人口的5.2%。

  不过,我省作为农业大省,有近1800万人口在农村。为从源头上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我省于近日研究出台了《黑龙江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试行)》,决定在全省农村开展低保制度。

  首批低保对象将达到73万人

  农村低保标准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保障标准可以高一点;经济条件不太好的地方,可以低标准起步,但原则上不能低于省里按照国家绝对贫困线683元的标准。

  由民政部门将农村低保登记审批名册和拨款报告提供给同级财政部门,经复核后,由财政部门将低保资金直接拨给乡(镇)财政所,再由乡(镇)财政所将资金拨给乡(镇)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资金按季度足额发放到户。预计我省首批农村低保对象将达到73万人,相关部门将于年底前为其发放共计1.5亿元的低保金。

  农村低保申报流程

  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村民向所在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接到申请后进行家庭收入入户调查,初步认定符合标准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评议并将申请名单进行张榜公示5到10天,无异议的上报到乡镇民政部门,乡镇民政部门负责人下到申请人所在村进行复查核对,通过审查由乡镇民政部门上报到县民政局审批,符合资格的人员名单再次在所在村进行为期5到10天的公示,无异议的领取相关证明,每季度到农村信用联社领取低保金。申报过程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

  农村低保实行差额或全额制

  在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扶(抚)养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人和扶(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抚)养能力的,按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全额救助;有一定收入的,按其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差额予以救助。

  农村低保对象除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外,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同时享受医疗、住房和教育等其他救助政策。

  赌博不务正业者不享受低保

  《办法》同时规定了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标准。其中虽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但家中有款物积蓄,能够自行维持基本生活或实际生活水平高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参与赌博、吸毒、嫖娼、酗酒、不务正业及因违反婚姻、收养等法律、法规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将所承包的土地抛荒的;在户口所在地以外居住1年以上的(在校学生除外);虽然生活困难,但家庭主要成员有劳动能力并且具备自救条件,而不采取措施自救的等均不予批准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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