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学生须转回户籍所在地就读高中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13:38 中国徐州网 | |||||||||
彭城晚报讯(记者李小委实习生王晶)记者昨获悉,省教育厅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外省户籍普通高中学生办 理转学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从源头上制止高考“移民”现象的出现。 根据规定,凡在我省普通高中就读并已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外省户籍学生,转回户籍所在地就读高中,如所在省 (直辖市、自治区)需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审核意见的,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