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黑名单” 共防汽车租赁诈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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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13:49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现在,租车游玩或谈生意的市民越来越多,汽车租赁行业快速发展。由于租赁手续简单,犯罪分子屡屡向汽车租赁公司下手。但由于汽车租赁行业竞争激烈,“黑名单”信息一直难以实现共享,随着骗租案件的增加,部分租赁公司也意识到行业的高风险性,“黑名单”信息在淄博整个汽车租赁行业的推行势在必行。 汽车租赁行业防范意识差
11月10日,根据“车辆租赁”的一些小广告,记者拨通了张店区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的电话。“租赁轿车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啊?”“拿户口本、身份证、驾驶执照和3000元押金就可以了,但租车人得是本地户口。”“用这几个证件,就可以租到一辆轿车了吗?”记者得到了肯定的答复。 随后,记者又咨询了几家汽车租赁公司,租赁轿车所需要的手续都比较简单。 今年8月,张某等人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从去年6月到12月,张某伙同刘某、潘某分别与淄博的6家汽车租赁公司及个人签订租车合同。然后,用租来的轿车作抵押骗取借款,共骗取各种轿车7部。 办理该案的陈检察官分析说,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张某等人仅在张店就租赁了7辆轿车,然后抵押借款,同一伙人在这么多公司进行诈骗,这些租赁公司竟没有察觉,自身防范风险的能力太差。 行业难共享“黑名单” 张某租车诈骗案发生后,有几家租赁公司也将“问题客户”列入“黑名单”,目前,一共有近30名客户因信用问题被记录在案,其中就包括张某。但这些名单仅仅局限于几家关系比较好的租赁公司内。 据分析,很多信息难以及时共享,原因还在于汽车租赁行业内激烈的竞争,不少汽车租赁公司之间还有恶性竞争。 信息互通降低行业风险 “该类犯罪之所以屡屡得逞,与租赁企业缺乏防范意识有很大的关系。”张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表示,很多汽车租赁公司对租车人的资信状况缺乏了解。 检察官建议,汽车租赁公司要认真核实有关证件的真伪,汽车租赁企业之间也要加强沟通,互通一些防骗的信息,汽车租赁企业之间可以把一些有不良记录或信誉差的租车人列入“黑名单”,在租车行业里通报,避免上当受骗。 另外,一部分业内人士也在呼吁,在社会上成立一个专业汽车租赁行业协会,定期召开交流会,这个平台可以让租赁企业互通信息,留意有不良记录的相关人员,有效防止多家租赁公司被骗租的事件发生,提高整个汽车租赁行业的经营安全性。 (记者 张欣 通讯员 王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