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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采血浆前必须核对身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13:56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北京11月13日讯 据卫生部消息,卫生部近日印发《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该规范是单采血浆站原料血浆采集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单采血浆站采集原料血浆的全过程。该规范自颁布之日起实施,颁布前已取得单采血浆站执业许可证的,应在2007年6月30日前达到规范的要求。

  规范强调,单采血浆站应按规定在指定区域内组织、动员供血浆者,并进行相应的
健康教育。供血浆者的选择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执行。在接待初次申请供血浆者时,必须要求出示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近期照片。对申请供血浆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血液制品原料血浆规程进行健康检查和血样检验。对合格的供血浆者应建立永久、唯一的供血浆卡号。采集原料血浆前必须对供血浆者进行《供血浆证》核对和身份识别,核实无误后方可采集原料血浆。严禁采集冒名顶替者的血浆。原料血浆采集编号在一年内不得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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