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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困难小贩一条生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14:55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专家学者认为既然游走小贩不能赶尽趋绝,就应该堵疏结合、区别对待

  本报记者蒋铮

  如何帮“无牌小贩”找出路?记者采访多名政府工作人员和专家,大家提出不少好意见。

  小本经营政府扶持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城管部门领导表示,根据十多年的工作经验,他认为应该把“无牌小贩”分成两种人,一种是真正生计有困难的弱势群体,一种是具有一定帮派色彩,争地盘欺负其他“无牌小贩”的“抱团走鬼”。对于前者,应该通过政府扶持,引他们一条谋生之路;而后者,实际上已经是社会不安定因素,应当严打不贷。

  该领导表示,在湖南长沙、山东青岛,都有“天光墟”、“周末墟”,假如管理得当,几个小时的经营时间,也可以养活不少生活困难的老百姓。这种“天光墟”、“周末墟”,往往是由政府指定一些居民区附近的繁华地带,在交通压力小的时段,比如工作日早晨6时到7时之间,或者周六、周日的10时之前,允许小商贩集中经营。环卫部门则向每位商贩收取很少的一点费用,作为额外打扫的补偿。

  据了解,由于贩卖的不少商品都是新鲜菜果,市民也很爱帮衬。“广州也可以在大型小区周边做一些这样的尝试,但是如何保障销售商品的质量,则是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抱团走鬼”一律严打

  对于“抱团走鬼”,该领导认为,他们实际上已经是社会不安定因素,“城管执法中发生的恶性事件,九成以上是‘抱团走鬼’引发!这些人除了对城管嚣张之外,还常常欺压邻近纯粹的小本经营者,政府应该通过联合执法,严打不贷”。

  据有关数据统计,目前广州约有35万流动闲散人员,其中70%以上来自四川、湖南、广西、湖南、湖北、江西等六省区,多以青壮年为主,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具有帮派色彩的“抱团走鬼”,几乎都出自于此。

  调研发现,这些人除了极少数是为生计所迫外,绝大多数本有谋生能力,之所以甘当“无牌小贩”,主要是因为这个行当的收入往往大于自己务农或者从事其他重体力劳动。而他们通过集中配送、批发进货,还可以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更不要说垄断地盘的“独大收益”了。“抱团走鬼”动辄喊打喊杀、跟城管人员悍然对峙,为的也就是暴利。

  对无牌小贩有堵有疏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城市管理研究所所长黄石鼎认为,对于“无牌小贩”,城管部门应当有堵有疏,建立“黑”档案,形成资料库,明确全市哪些地方“无牌小贩”比较集中,便于重点突击、检查。由于目前相关法律还不够完善,建议新增地方法规,而不仅仅依赖《治安处罚条例》。对网点以外的大排档要严厉打击,加强处罚力度,不仅可以没收桌椅用具,还可以处以罚款。

  中山大学社会学系主任王宁建议,政府划出某些地段,收取少量费用,让“无牌小贩”持证经营,一方面可以增加就业,另一方面又方便群众,这样才能算是双赢。

  

放困难小贩一条生路

  上图:夜色中,一“走鬼”孤影挑担,徘徊于城市路中

  本报记者何奔实习生赵炎雄/摄

  大城小议

  作者:何龙

  让他们在合适的时间地点“游走”

  任何事情只有摆在阳光之下,才能让我们细察其前因后果。游走小商贩问题就是这样。

  管理一个集纳富人与穷人、好人与坏人、文明人与野蛮人的城市确实不是一件易事。就游走小商贩而言,在放与堵之间,考验着管理者的平衡能力。也许堵是最简单直接的办法,可是堵住了无业者的生路,本来属于城管的压力,可能就要转嫁给公安了。

  游走小商贩之所以“游走”,主要是因为不要租用或购买铺位,不用纳税,不用交种种的管理费用。他们能够赚钱,也说明城市有他们存在的价值。但如果游走小商贩与持证商贩摆在一起售卖,要不要交纳各种费用问题就会在他们的商品价格上反映出来,不公平就会出现。

  也许评判游走小商贩的管理得失都不能离开具体的时间与地点。在不影响人们正常交通生活和市容市貌的时间与地点,应该允许他们存在。反过来说,管理者应该主动引导他们在合适的时间与地点出现。

  管理者的介入,管理费往往会跟踪而来———如果这样,游走小商贩就会易地游走了。因此,专家所说的建立登记档案、对生活确实寒碜者尽可能减免销售成本就有了更多的意义。

  今天记者调查中所显现的成功经验和专家意见,归根结底都指向了人性化管理。既然社会和生活使一些人不得不走向街头巷里,那么我们就不能把他们从这个生存空间里赶尽驱绝(除非他们在那里惹是生非)。这里是他们生活的起点,至于终点在哪里,就看整个社会的管理者了。

  短信短评·无牌小贩是与非

  称“走鬼”有辱执法者,不恰当

  ▲“走鬼”是侮辱性的词语,来自香港。早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它就在香港市井流通。当时的无牌小贩常受“番鬼”(市民对白种人的贬称)警察驱赶,一发现他们来扫荡,就大喊:“走鬼啊!”通告摊贩同伴快撤。可见,“走”者,逃避也,“鬼”者,警察之谓也。因此“走鬼”一词,是站在小贩的立场,针对当时执法者的侮辱性词语。今天,如果把无牌摊贩叫做“走鬼”,显然极不恰当。(潘成焱)

  “走鬼”需要生存空间,应宽容

  ●136×××××815:对无牌小贩要管亦要放。管:在大道、大路、大街要严管、绝不放松;放:在小街、小巷,进行有序地自由买卖。

  ▲“走鬼”不偷不抢,自食其力,只要他们不妨碍交通、影响市容,城管就不要太过拿着“鸡毛当令箭”了。(邓志娟)

  ●133×××××978:我平常极少光顾无牌小贩。但让大家都有合理的空间吧,不必过分浪费执法成本。

  ●136×××××208:目前“跳蚤市场”不适合广州市况,对合法商户也不公平。建议政府征用市内闲置地、烂尾楼,联合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发临时执照、低租、低税,开设“廉价商场”。这不失为无牌小贩的一条出路。

  “走鬼”转嫁生存压力,不合理

  ▲我对无处不在的“走鬼”简直深恶痛绝!牺牲大家的居住环境去满足他们的生存要求,他们的生存压力为什么要转嫁到我们身上?真让人想不通!(佚名)

  ●136×××××120:马路本来是宽敞、干净的,但因无牌小贩的出现,使交通受阻、道路一片脏乱,的确令人厌恶!

  关注城中“游动商贩”(下):合理管理才有生存空间

  其它城市管理流动摊贩经验

  不少城市在处理流动摊贩问题上,有值得借鉴的经验,这些方法大都注重对摊贩的合理管理,在允许范围内使他们有生存空间。

  乌鲁木齐:提醒挪个地方卖

  不久前,《人民日报》报道了乌鲁木齐的做法。乌鲁木齐视进城设摊的小商小贩为“宝”,千方百计降低他们的创业门槛。同时,管理并不仅仅是追求美观整洁,整齐划一。比如,他们发现临时摊贩妨碍交通,城管人员不是驱逐、没收,而是提醒他们“挪个地方”再卖。不少去过乌鲁木齐“五一夜市”的人都觉得,尽管这里晚上摊档林立,白天照样干干净净。但该严管的城管也丝毫不马虎,比如不符合卫生、环境等标准的,有关部门会定期上门检查,违者轻则处罚,重则吊销执照。

  浙江:为果农制“摆摊图”

  据《浙江日报》报道,不久前,浙江省建德市专门为果农绘制了一张“摆摊图”,在这张“小地图”上,标注的33个销售点遍布城区,农民可以在这些指定的销售点卖水果。“小地图”上,几十个指定摊位或是分布在次干道而非主干道,或是在社区而非广场,这样既不阻碍交通,又不影响市容,还方便市民购买。

  上海、长沙:自行车城管队上路

  今年6月7日,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街道正式成立了社区城管自行车巡察队。该巡察队由4名城管监察队员和6名市容协管队员组成。不久,湖南省长沙市也组建了同样的自行车城管队。长沙市的自行车城管队还把对夜市“游击队员”的堵和罚,改为帮助他们寻找固定经营摊点,让他们有地方做生意,解决生活问题。

  纽约:允许小商小贩存在

  其实,国外的很多大城市,也都允许小商小贩存在。纽约曾有人提出“人行道摊位修正法案”,要对一直允许的占道经营加以“有条件”限制,结果被市议会否决,理由是取缔“占道经营”,将使一部分“新移民”、“小生意从业者”的生存权利受到可想而知的损害。

  本报记者罗冰

  (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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