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首次供血浆者需出示身份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16:19 光明网

  本报讯(记者魏铭言)卫生部昨天新颁布《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其中规定:首次供血浆者需要出示身份证等证件及近期照片,单采血浆站要对供浆者实行编号管理。

  《规范》强调,单采血浆站应按规定在指定区域内组织、动员供血浆者,并进行相应的健康教育。供血浆者的选择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在接待初次申请供血浆者时,必须要求出示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近期照片。对申请供血浆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血液制品原料血浆规程进行健康状况征询、健康检查和血样检验。对合格的供血浆者应建立永久、惟一的供血浆卡号;停止供血浆时,该卡号不得被其他供血浆者使用。

  供血浆者的档案应当保存至该供血浆者达到规定的最大供血浆年龄期满后10年。采集原料血浆前必须对供血浆者进行《供血浆证》核对和身份识别,核实无误后方可采集原料血浆。严禁采集冒名顶替者的血浆。原料血浆采集编号在一年内不得重复使用。

  ■名词解释

  “单采血浆”,是指把采到的人血用离心机分离,取走血浆后再把红细胞回输给供血者,使其能很快恢复体力。这种血浆是工业原料血浆,与“献血”和“输血”完全不同。单采血浆站提供的血浆被卖给生物制药公司,提炼制成人血白蛋白、球蛋白和血小板因子等昂贵药剂。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