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杂费明年全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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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23:42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11月14日讯记者从济南市政府获悉,从明年春季开学起,济南市将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含民办学校),免除标准按初中每生每年300元、小学每生每年210元执行。 根据要求,从2007年起,济南市将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含民办学校),免除标准按初中每生每年300元、小学每生每年210元执行,特殊教育学生免杂费按照
济南市还将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标准按初中每生每年190元,小学每生每年110元执行。对贫困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按不低于在校生总数的10%掌握,补助标准每生每年不低于500元。农村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按初中生均72元、小学生均54元执行。 从2007年起,济南市还将把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全额纳入县(市)区、高新区本级财政预算,并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全面推进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严格控制农村中小学教科书的种类、数量和价格,推进教科书政府招标采购。 为确保新机制顺利实施,济南市将全面清理现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严禁学校在代学生购买课本、作业本过程中收取任何形式的服务费;加强农村中小学编制管理,坚决清退超编和不合格教职工。新机制改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教师工资和津贴补贴,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同时继续鼓励各种形式的捐资助学、捐物助学。 记者 常新喜 温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