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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位车主主动补费5.6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23:43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11月14日讯记者今天从济南市交通局获悉,济南市整治“漏费车”开始进入强制化阶段,济南市交通局运管办近日向欠缴交通规费的当事人送达《欠费告知书》156份,有41位车主主动到市区各管理处补费56000元。

  据悉,由于很多车主误以为到车辆年审时才需要缴纳养路费或者寄希望于燃油税开征而免缴养路费,以致近一两年来一直未去缴养路费。据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
我省仍有近万辆车未缴养路费。据介绍,不同类型的车需要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不等,一般一辆私家车每年需要缴纳的养路费为1320元左右,逾期每天需要缴纳13.2元的滞纳金,一年下来就要多缴纳4800多元,两年则要多缴纳9000多元。

  为促使私家车按时缴费,今年8月底,按照省交通部门的部署,济南市交通部门执行特殊政策,对在9月底前主动到汽车养路费征稽部门缴纳养路费的免缴滞纳金和罚款。自10月起,济南市交通部门开始路查,对在检查中查获的欠费车辆,除按规定收取养路费和滞纳金外,还将依法处以罚款。其中,济南市交通局运管办在几次清查中共发现有156辆车欠费。

  在催缴规费程序上,济南市交通局运管办先向欠费当事人送达《济南市交通局运管办交通规费欠费告知书》。欠费当事人未在收到通知五日内到所在辖区管理处补缴交通规费的,运管办再依法定程序送达《违反交通规费征收规定处理决定书》,欠费当事人如不在15日内到辖区管理处依法接受处理,济南市交通局运管办将对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据统计,截至11月13日,济南市交通局运管办已陆续受理了41例主动要求补费的申请,共计补缴交通规费56000余元,依法催缴交通规费已初显成效。


记 者 高祥森  通讯员 李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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