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赔付”多些再多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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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0:00 山西日报 | |||||||||
在各类大中型超市中,商品总是琳琅满目,货物大多数以千计,其中难免混杂质量或功能有问题的商品,甚至乔装打扮的假冒伪劣货色。这并非超市有意而为,而是被“这些欺世盗名的东西钻了空子”。到头来,只怕会“一只老鼠坏了一锅汤”,致使超市声誉大大受损,消费者望而却步。 消费者一旦从超市买下了质量或功能有问题、甚或假冒伪劣商品后,第一反应就是
怎样解开“理赔难,难于上青天”这个消费活动中的死结?晋中质监局对症下药监督先行,在山西正林农资连锁超市开业之初,就与其联手推出了农资产品有假“先行赔付制度”,以制度化解“理赔难”。这一农资产品有假“先行赔付制度”明确规定:由山西正林农资连锁超市筹集农资产品有假先行赔付基金,并建立专用账户,质监局负责管理。在具体理赔过程中,如确认属于赔偿范围的,将从专用账户中退还货款并给予消费者1倍的赔偿。赔付货值在10万元以下的,保证3个工作日内解决;赔付货值超过10万元的,7个工作日内解决;销售单位对检验报告有异议的,可延长赔付时间。这一农资产品有假“先行赔付制度”的实施,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利益。 制度到位,理赔不难。要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格细致的制度必不可少。有了好的制度,还需行政执法部门、服务行业和厂家执行制度不走样。方如此,才能发挥制度效用的最大化。但愿“先行赔付”多些再多些,还消费者一个买得放心、用得舒心的朗朗消费空间。 赤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