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介绍养犬政策 限养而不禁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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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0:3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据新华社电在1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新闻发言人表示,我国对养犬问题历来的政策就是限养而不禁养。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说,养犬是公民的权利,不养犬也是公民的权利。对于养犬人来讲,要充分考虑到不养犬人的利益,要依法科学文明养犬。
武和平说,作为限养,就是禁止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对禁止饲养的大型犬和烈性犬,一些地方提供了收容、集中饲养。收容大型犬和烈性犬,是从保护动物的角度来考虑的,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公共安全。 (刘晓莉张泽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