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不到工钱就“拿人”抵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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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1:10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 |||||||||
枞阳县一私营老板杜某拖欠农民工工资2.7万余元,在领不到工资的情况下,江西省上栗县一务工青年阿立民做出了糊涂事,将杜某的妻妹骗回家,并声称:“不付工钱绝不放人。” 4岁小孩的母亲被一外省务工青年骗走
11月4日早晨7时20分,一名60多岁的老人和一名年轻男子,来到江西省上栗县公安局金山派出所报案。这两人均是枞阳县汤沟镇陈洲农民,姓陶的老人是年轻男子王某的岳父。 “我的妻子被金山镇的阿立民拐骗到其家里非法同居,请你们帮助解救。”王某说着,向派出所递交了《结婚证》和妻子小兰的身份证。 2003年4月,江西省上栗县金山镇某村29岁的未婚村民阿立民来到枞阳县汤沟镇陈洲,并在小兰姐夫杜某的引线厂打工。谈好每月工资1500元,记在账上,平时只支取零花钱。打工期间,阿立民与同在引线厂上班的小兰相处较好。想到小兰是杜老板的妻妹,阿立民的工资就一直挂在账上,很少过问。 今年,阿立民向杜老板几次提出要付清工资,但杜老板没有给付。10月29日,阿立民趁小兰丈夫王某外出打工之机,以带小兰外出帮助收账为名,将小兰骗回金山,并不再让小兰回安徽。小兰有一个4岁的小孩,每天哭着要妈妈,阿立民这一举动让王某妻离子散。 “杜老板付清我的工资,我才放回他的妻妹。” 民警得知情况后,通过暗访了解到,阿立民确实带回了一个31岁左右的妇女并与其同居,并对邻里称是“从外地娶来的妻子”。 11月4日上午,民警和村支部书记一起奔赴阿立民家,并将小兰和试图逃走的阿立民一起带到派出所。当问起为何骗小兰回家并与其同居时,阿立民称,因为小兰的姐夫欠了他三年的工资,总计2.7万余元。“杜老板付清我的工资,我才放回他的妻妹,否则绝不放人”。 陶某代写欠条后,阿立民最终同意让小兰回家 在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王某同意让姐夫杜老板付清工资,并由王某岳父陶某代杜老板写了欠条,作为今后支付工资的凭证,阿立民才同意让小兰随王某回家。 阿立民还称,往返安徽要花不少路费,要求先付路费。王某只好先垫付500元路费给阿立民。王某、陶某这才领着小兰回家,派出所安排警车将王某一家3人送到上栗汽车站。 阿立民追到车站抢人,派出所再出警送3人安全返程 谁知,王某一家3人刚到汽车站候车室,阿立民也追到了车站,要将小兰强行拉回,“让杜老板先汇工资,我再放小兰”。王某和陶某拼命阻拦,双方拉拉扯扯,引得车站内无数人围观。阿立民却在这个时候大声喊叫:“她是我妻子,想与外人私奔”。 这时,有群众向上栗派出所报警,上栗派出所民警立即赶来,并派警车将王某3人送到萍乡火车站。等3人买好车票上了火车,民警才放心回到派出所。 崔源清 谢启明 蒋六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