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拿不到工钱就“拿人”抵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1:10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枞阳县一私营老板杜某拖欠农民工工资2.7万余元,在领不到工资的情况下,江西省上栗县一务工青年阿立民做出了糊涂事,将杜某的妻妹骗回家,并声称:“不付工钱绝不放人。”

  4岁小孩的母亲被一外省务工青年骗走

  11月4日早晨7时20分,一名60多岁的老人和一名年轻男子,来到江西省上栗县公安局金山派出所报案。这两人均是枞阳县汤沟镇陈洲农民,姓陶的老人是年轻男子王某的岳父。

  “我的妻子被金山镇的阿立民拐骗到其家里非法同居,请你们帮助解救。”王某说着,向派出所递交了《结婚证》和妻子小兰的身份证。

  2003年4月,江西省上栗县金山镇某村29岁的未婚村民阿立民来到枞阳县汤沟镇陈洲,并在小兰姐夫杜某的引线厂打工。谈好每月工资1500元,记在账上,平时只支取零花钱。打工期间,阿立民与同在引线厂上班的小兰相处较好。想到小兰是杜老板的妻妹,阿立民的工资就一直挂在账上,很少过问。

  今年,阿立民向杜老板几次提出要付清工资,但杜老板没有给付。10月29日,阿立民趁小兰丈夫王某外出打工之机,以带小兰外出帮助收账为名,将小兰骗回金山,并不再让小兰回安徽。小兰有一个4岁的小孩,每天哭着要妈妈,阿立民这一举动让王某妻离子散。

  “杜老板付清我的工资,我才放回他的妻妹。”

  民警得知情况后,通过暗访了解到,阿立民确实带回了一个31岁左右的妇女并与其同居,并对邻里称是“从外地娶来的妻子”。

  11月4日上午,民警和村支部书记一起奔赴阿立民家,并将小兰和试图逃走的阿立民一起带到派出所。当问起为何骗小兰回家并与其同居时,阿立民称,因为小兰的姐夫欠了他三年的工资,总计2.7万余元。“杜老板付清我的工资,我才放回他的妻妹,否则绝不放人”。

  陶某代写欠条后,阿立民最终同意让小兰回家

  在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王某同意让姐夫杜老板付清工资,并由王某岳父陶某代杜老板写了欠条,作为今后支付工资的凭证,阿立民才同意让小兰随王某回家。

  阿立民还称,往返安徽要花不少路费,要求先付路费。王某只好先垫付500元路费给阿立民。王某、陶某这才领着小兰回家,派出所安排警车将王某一家3人送到上栗汽车站。

  阿立民追到车站抢人,派出所再出警送3人安全返程

  谁知,王某一家3人刚到汽车站候车室,阿立民也追到了车站,要将小兰强行拉回,“让杜老板先汇工资,我再放小兰”。王某和陶某拼命阻拦,双方拉拉扯扯,引得车站内无数人围观。阿立民却在这个时候大声喊叫:“她是我妻子,想与外人私奔”。

  这时,有群众向上栗派出所报警,上栗派出所民警立即赶来,并派警车将王某3人送到萍乡火车站。等3人买好车票上了火车,民警才放心回到派出所。

  崔源清 谢启明 蒋六乔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