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部门听证封杀宰客的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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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1:22 重庆晚报 | |||||||||
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成立近一年来首次召开了交通行政处罚听证会。记者昨日从执法总队了解到,应两名受处罚司机的听证要求,执法总队于日前召开了首次交通行政处罚听证会,经过两个多小时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后,最终分别对两名宰客司机作出了吊销准营证、五年内不得从事出租客运经营的处罚决定。 9月24日晚7时,出租司机张某搭载一位乘客从浦东机场到陕西南路的城市酒店,在
面对执法部门将要做出的吊销准营证的处罚,上述两名司机分别提出了听证要求。为此,执法部门日前分别召开了交通行政处罚听证会。记者了解到,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包括了案件调查人、当事人以及当事人上级单位、执法总队法规科、部分客运公司的相关人员,共20多人。 听证会上,案件调查人和当事人分别就事实、拟作出的处罚决定、证据、法规依据等进行了陈述和申辩。司机张某辩解是按错了计价器才多收300元;徐某则表示自己已退款189元给德国客人,而且因生活困难,主要靠开车为生,请求从轻处罚。听证会对两人的违法事实进行了质证。 听证会在听取了各方意见后,依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对张某和徐某作出了吊销准营证,取消客运服务营运资格的决定,并告知其仍持有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据上海青年报今日消息 网络编辑:孔祥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