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石家庄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将有望享受医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1:50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杨佳薇)今后,石市未参保的关闭破产企业的退休人员将有望享受医保待遇。昨日,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获悉,为妥善解决市区关闭破产等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解决市区关闭破产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意见的通知》,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全市未参保的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用原则上按企业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筹集资金解决。同时,用人单位退休人数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超过20%的将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

  未参保破产企业退休人员仍享医保待遇

  据

石家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处长夏国民介绍,石市关闭破产企业往往处境困难,退休人员
养老金
偏低,生活状况较差,大部分企业的退休人员都在医保门外,而有的关闭破产企业虽然已经参加了医疗保险,但是却是由个人缴纳医保费,退休人员的经济负担很重。

  为妥善解决这一部分人的医保问题,按照《通知》的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2000年7月1日前市区关闭破产且未参保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按市区上年度退休人员人均医疗费开支额和实际人数核定,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其费用按企业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筹集资金解决,每半年向医保经办机构核拨一次。退休人员从参保下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与此同时,2000年7月1日后市区关闭破产且未参保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以当年退休人员年龄按现行缴费标准一次性为退休人员缴足(计算至70周岁)医疗保险费。其费用由企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国有资产变现、土地出让所得优先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用,不足部分按隶属关系报请同级政府的财政局、国资委、中小企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对单位资产、退休人员审核后,从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中补足。无资金来源的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经审核后由同级财政负责解决。退休人员也从参保下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超比例退休人员不再缴纳医保费

  据悉,自2001年7月开始,石市一直对部分企业的超比例退休人员征缴医疗保险费,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目前矛盾已经日益突显:一方面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较多,负担较重,另一方面部分困难企业无力缴纳医疗保险费,改由退休人员个人缴费(含生育保险费),加重了个人负担。

  “在财政紧张和医保基金压力大的情况下,最佳的办法就是采取提高在职职工缴费率和财政补贴,取消超比例退休人员缴费政策。”夏国民介绍说,从2007年1月1日开始,用人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比例将由7.5%调整为8%(按5%缴费的调整为5.5%),用人单位退休人数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超过20%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基金不敷使用时由市财政给予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不变

  据悉,从即日起,未参保的市属关闭破产企业凭关闭、破产企业有关部门批准手续,可直接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领取有关报表,填写《关闭破产企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审核表》提出申请,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市财政局、国资委、中小企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审核。区属企业经区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复核备案。

  在解决市区关闭破产等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的同时,相关部门还特别表示,考虑到本市灵活就业人员一部分为年龄偏大的下岗失业人员,家庭经济负担较重,一部分为自由择业人员和准备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实际承受能力较差,为了不增加其经济负担,本次将暂不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应当要按时缴费,避免有病就医不能报销问题的发生。”夏国民介绍说,目前全市虽然有7万余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但因为不能按时缴费而引发的报销纠纷也时时出现,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中断缴费,必然会影响相关待遇。

  从即日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将特别开通政策咨询电话,欲咨询相关问题,可拨打电话86689144。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rss订阅】【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