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设立“联合行政审批”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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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1:56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宁11月14日讯从济宁市有关部门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缩短行政审批的时间,济宁市政府确定建立联合行政审批制度。 据了解,市级审批权限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事项,均纳入联合审批范围。联合审批实行牵头部门负责制,即由牵头部门对各个环节的审批跟踪督办,其他责任部门配合。
记者 高建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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