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1月14日讯14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提高济宁市建筑安全生产防护水平和管理水平,努力降低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从11月13日起至12月底,全市建筑行业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针对济宁市建筑市场的安全生产状况,济宁市建委决定对以下建筑情况进行重点整治:防高空坠落。要求施工单位全面使用双排脚手架,小横杆连墙点按规定设置,内立杆内
侧防护严密,操作层架板必须满辅。高处作业人员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具,严禁使用“灰槽”作为接料平台;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现场必须全部使用备案产品,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淘汰第一代、第二代标准配电箱,使用第三代标准配电箱。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四表”到位,即配备万用表、兆欧表、接地电阻测试仪、漏电保护器检测仪等检测工具;塔机、物料提升机等施工起重机械。塔机拆装及验收方案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按程序审批,限位保险装置灵敏可靠,吊具符合统一规定,外电防护措施可靠,进料口及料台防护严密,操作人员持证按规程操作,实行施工起重机械登记备案制度,开展施工起重机械检验检测;防物体打击。密目网封闭施工,防护用品、用具必须是省推荐产品。按标准规范要求搭设安全通道;防坍塌倒塌。基坑开挖、土方堆放规范,危险部位专人巡视,脚手架基础平整、夯实,连墙点必须按规定设置。塔吊基础制定方案并验收,支撑连接固定用开口销,严禁用钢钉、钢筋等代替,附着牢固。
对违反以上建筑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有关部门查处后将进行通报。
记者 贾红梅